6月24日,坐在記者面前的段萍眉頭緊鎖。這半年多來,懸在她心頭的一塊石頭始終沒有落地。
段萍是山西省交通廳原廳長段建國的妹妹。2014年12月23日,山西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段建國涉嫌受賄、玩忽職守,段建國的妻子、中國證監(jiān)會山西監(jiān)管局原副巡視員賈岷岫共同受賄一案。時至今日,仍未判決。
2013年8月28日下午,陪同交通部領導視察完工作,剛從大同返回太原的段建國,接到相關部門的電話,要他到太原市某賓館協(xié)助調(diào)查。這一去,他再也沒有回來。
在山西省紀委相關宣教材料中,省交通廳貪腐窩案被定性為“極具典型意義的一個系統(tǒng)性塌方式腐敗案件”。全案共涉及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干部170余人,涉及各類企業(yè)人員60余人,立案調(diào)查13人,移送司法機關10人。除段建國一案外,其中還包括:省交通廳原廳長、省人大常委會城環(huán)委原主任王曉林瀆職、受賄案,省交通廳原副廳長、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王志民瀆職、受賄案,省交通運輸管理局原局長李華中受賄案,省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常務副董事長賈建民貪污、受賄案,省交通廳綜合規(guī)劃處正處級調(diào)研員王蕾瀆職、受賄案,省交通廳忻阜高速公路建設管理處處長馮建剛受賄案,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馮朝輝受賄、介紹賄賂、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案。
是什么導致山西省交通廳發(fā)生如此大規(guī)模“塌方式腐敗”呢?
“騙子公司”獲得高速公路承建權
2011年12月,連接太原到北京、途經(jīng)五臺山風景區(qū)的忻阜(忻州到阜平)高速公路全線貫通。2013年年初,國家審計署在對忻阜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審計時發(fā)現(xiàn),“一家虛假注冊的騙子公司參與其中,騙取國家巨額資金”。這一線索,引起了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中央紀委立即派員直接部署指揮,抽調(diào)山西省紀委辦案力量,組成了308專案組,圍繞案件線索展開了深入細致的調(diào)查。
據(jù)中國青年報記者調(diào)查,這家虛假注冊的騙子公司就是山西中海投資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中海”)。忻阜高速實際由晉煤集團與交投集團聯(lián)合投資建設而成。但在此之前,這條高速路的路權卻歸山西中海所有。
在上世紀末,山西舉全省之力修建了太舊(太原到舊關)高速后,又在2000年到2003年間修建了貫穿山西南北的大運(大同到運城)高速。
學經(jīng)濟出身、時任山西交通廳廳長的王曉林在“全省公路基金歷史欠賬56.4億元,全長666公里的大運高速總投資需要222億元”的情況下,閃轉(zhuǎn)騰挪,用一系列經(jīng)濟手段,“不花財政一分錢”建成了大運高速。
嘗到使用經(jīng)濟杠桿甜頭的王曉林決定以“BOT模式”修建忻阜(忻州到阜平)高速和長臨(長治到臨汾)高速。
所謂BOT模式,即“建設-經(jīng)營-轉(zhuǎn)讓”模式,是指政府部門就基礎設施項目與企業(yè)簽訂特許權協(xié)議,授權企業(yè)承擔該項目的投融資、建設和維護,在協(xié)議規(guī)定的特許期限內(nèi),企業(yè)向設施使用者收費以獲取合理回報,并在特許權到期后無償或有償移交給政府的融資建設模式。
在這種情況下,2001年,山東中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中海公司”)的董事長王德生找到王曉林,提出想承建忻阜高速。隨后3年間,雙方簽訂了三份合作意向書。為承建忻阜高速項目,山東中海公司注冊成立了山西中海公司。
在一次訪談中,王德生大談公司投資高速公路的經(jīng)營之道,稱“山西中海公司得到了山西省委、省政府和省交通廳的大力支持”,“目前集團52億的固定資產(chǎn)中,高速公路項目就占到了40億左右”。
在更多的報道中,王德生出現(xiàn)在河北、河南等地,以中海投資公司的名義投資太陽能、薄膜發(fā)電等項目。報道宣稱:中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投資大型交通、能源、房地產(chǎn)、高科技等項目為主體產(chǎn)業(yè)的綜合型投資集團,公司總資產(chǎn)超過100億元人民幣。
但在山西省紀委的相關警示片中稱,“中海公司是一家造假明顯的騙子公司”。
山西省紀委查辦此案的相關材料中稱,2001年12月和2002年6月,交通廳先后兩次在未對該公司做任何考察的情況下簽訂了合作意向。接著,該公司偽造了兩億元的出資證明,在未按照約定將兩億元保證金打入交通廳指定賬戶的情況下,由廳綜合規(guī)劃處原調(diào)研員王蕾編寫該公司已注入保證金的虛假報告,由省交通廳原副廳長王志民、王曉林等人審批,擅自同意該公司成立了忻阜高速項目公司。
2004年6月,憑借省交通廳的批文,山西中海公司獲得1億元的合作款項。得到該款項后,該公司僅將其中的96.5萬元作為工程的前期費用,還不到百分之一,其余款項基本用于揮霍。
在隨后長達4年多的時間里,忻阜高速遲遲未開工建設。熟悉此事的一位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山西中海公司根本沒有資金實力建設這條路,并且王曉林主政時的交通廳與山西中海公司簽訂的合同里也沒有約定開工時間和建成期限!
與之相類似的還有長臨高速。王曉林主政的交通廳與由山西中商交在線有限公司投資的山西長臨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臨高速公司”)同樣簽訂了一份沒有建成時間約束的協(xié)議,導致長臨高速至今未開工建設。
2013年3月,山西中海公司董事長王德生案發(fā)。同年6月,時已退休,準備外出旅游的王曉林在某高速公路服務區(qū)被紀檢部門帶走。此前兩個月,同樣已從交通廳副廳長任上退休的王志民和省交通廳綜合規(guī)劃處原調(diào)研員王蕾已被帶走。
紀檢機關查實:王曉林在忻阜高速公路的建設中,收受他人賄賂20萬元人民幣,9萬美元。王志民在忻阜高速公路的建設中,收受他人賄賂156萬元人民幣,5萬美元,兩萬英鎊。
王曉林、王志民、王蕾均被查處。
[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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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zhuǎn)載編輯:郭碧娟
原稿件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