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再推服務臺胞臺企新舉措 縮短辦證時限
中新社福州6月29日電 (鄭江洛)記者29日從福建省公安廳獲悉,福建省公安廳出臺七項服務臺胞臺企新舉措,在臺灣駕駛證換領大陸駕駛證、辦理臺灣居民居住證、臺胞證等方面采取便利措施,縮短辦證時限。
據福建省公安廳介紹,在臺灣駕駛證換領大陸駕駛證方面,福建市、縣兩級公安交管部門積極通過開辟綠色通道受理,做到現(xiàn)場預約、隨到隨考,考試合格當場核發(fā)大陸駕駛證;將考試業(yè)務權限全部下放至縣級車管所,方便臺胞就近辦理業(yè)務;對有批量辦理駕駛證需求的,開設臺胞業(yè)務專場。
在辦理臺灣居民居住證方面,福建同一縣(市、區(qū))內受理點可通城受理臺灣居民居住證申領業(yè)務;臺灣居民居住證制證期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可依臺胞申請辦理臺灣居民居住證快遞至申領人。
在辦理臺胞證方面,臺胞因奔喪、治療重癥、探望危重病人、處理境外突發(fā)事件、出境參加緊急會議和談判、簽訂合同及入學報到時間臨近、已定妥行程但臨行前出入境證件遺失損毀等緊急事由急需出境的,經核實臺灣居民身份后,即時辦理“一次有效臺胞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