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畫和“周老虎”的對比圖 資料圖片
據(jù)法制晚報報道 向法院提交申訴書,周正龍又要翻案了。
5日晚上11時,因堅信周正龍所拍老虎為真而被稱為“挺虎派最后—人”的北京師范大學(xué)副教授劉里遠向記者透露,周正龍于2009年10月、11月又先后發(fā)現(xiàn)了大量老虎腳印。
劉里遠告訴記者,近日,周正龍委托以顧玉樹律師為代表的五人律師團,已經(jīng)向陜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法定程序下的申訴書,同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中央政法委遞交了申訴信。
據(jù)劉里遠介紹,從2009年9月末到2010年初,在長達四五個月的時間里,周正龍都在間斷性地上山尋虎,并拍到大量老虎腳印。
在劉里遠的博客上,記者看到了據(jù)稱是周正龍拍攝到的老虎腳印的—組照片。記者問照片從何而來,劉里遠說,“最近,國內(nèi)某著名媒體專訪了周正龍,并將相關(guān)照片帶回來送到我手上”。
此前,也曾有媒體報道稱,周正龍又看見老虎,且是真老虎,但因相機沒電沒有拍攝到,周正龍稱錯失了—次證明自己清白的機會。
2008年6月29日,陜西警方證實周正龍所拍的為假虎照。同年11月,周正龍二審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半,緩刑3年。
記者從劉里遠處了解到,周正龍這次遞交的是—份刑事申訴狀,主要內(nèi)容是,其不服陜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特提出申訴。申訴請求是要求法院撤銷該刑事判決書,改判周正龍無罪。
據(jù)劉里遠透露,在這份申訴書中,提到了周正龍堅稱老虎照為真,要求對照片進行科學(xué)鑒定。
在申訴書中,還提到周正龍當(dāng)初兩次在法庭上都默認造假指控,是因為法官曾到看守所告訴他,如果承認虎照造假,就可以緩刑回家,否則,光私藏子彈同樣可以判兩三年實刑。由于周正龍當(dāng)時風(fēng)濕性腿痛嚴(yán)重,為回家治病,只好接受指控。
昨天上午,法晚記者撥通了周正龍的手機,當(dāng)詢問其是否委托律師遞交申訴書時,周正龍并未否認。周正龍說,具體情況可向其委托的顧玉樹律師詢問。但記者撥打顧玉樹的電話,—直處于關(guān)機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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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挺虎派”代表劉里遠在其博客上發(fā)表了據(jù)稱是周正龍委托的一份聲明,稱虎照為真,沒有作假,并要求對虎照重新進行鑒定。
隨后,周正龍的兒子周松透露,周正龍又決定不再就虎照一案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