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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學專家深入批駁達賴集團:分裂祖國本質(zhì)沒有改變

時間:2008-03-31 08:25  來源:新華網(wǎng)

“達賴集團分裂祖國的本質(zhì)沒有改變”——藏學專家深入批駁達賴集團分裂言行

3月14日,拉薩市小昭寺附近的商店正在燃燒。 新華社記者 土登 攝

  新華網(wǎng)北京3月30日電(記者孫聞  田雨)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專家針對發(fā)生在拉薩的“3·14”暴力事件,對達賴集團分裂言行予以深入批駁。專家們認為,達賴集團多年來的言論和行動清楚地告訴世人:他們分裂祖國的本質(zhì)沒有改變。

  達賴集團為何選擇此時策動暴力事件?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總干事拉巴平措指出,自1959年3月10日達賴集團在拉薩發(fā)動武裝叛亂后,他們將每年的3月10日稱之為所謂“起義日”、“抗暴日”。達賴集團在每年的3月10日都要舉行所謂“西藏起義日”的紀念活動,并且結(jié)合每年的形勢開展不同形式的分裂破壞活動。

  拉巴平措說,在達賴集團看來,今年的形勢與往年不同,一是全體中國人期盼已久的北京奧運會即將舉行,二是在他們看來他們改變策略的所謂與中央的接觸商談一直沒有“實質(zhì)性”進展,三是去年是十四世達賴的本命年,他今年已經(jīng)73歲了,用達賴的話說“今年是解決西藏問題的關鍵一年”。所以今年的“3.14”暴力事件在內(nèi)容、形式、程度等方面都與往年有很大的不同。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的朱曉明研究員指出,達賴早在去年竄訪歐洲時就多次聲稱:“奧運會也許是藏人的最后機會了”,呼吁有關國家在與中國打交道時,把“西藏問題”與北京奧運會聯(lián)系起來。

  為此,“西藏青年大會”、“西藏婦女協(xié)會”、“九·十·三運動”、“西藏全國民主黨”和“自由西藏學生運動”等五個“藏獨組織”,決定利用2008年北京舉辦奧運會之機聯(lián)合發(fā)動大規(guī)模的抗議、破壞活動。

 。痹拢慈眨鍌“藏獨組織”在印度新德里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宣布于今年3月10日流亡藏人舉行“紀念”1959年叛亂49周年活動之際,展開從印度北部達蘭薩拉至西藏拉薩的徒步游行動。

  1月25日,五個“藏獨組織”在達蘭薩拉公布了所謂“西藏人民大起義運動”的具體事項,宣布活動將從3月10日展開,至少延續(xù)5到7個月。之后就發(fā)生了拉薩嚴重的暴力破壞事件和國外“藏獨”分子沖擊我駐外使領館、抵制北京奧運會的一系列暴力破壞事件。

  達賴是不是西藏宗教的最高領袖?

  拉巴平措說,“3·14”事件以來,外國記者向他提起最多的問題就是“達賴喇嘛到底是不是西藏宗教的最高領袖”?

  拉巴平措說,首先,西藏宗教在藏傳佛教以外還有別的宗教,如苯教、伊斯蘭教、天主教等,在藏傳佛教內(nèi)部也有許多教派。佛教正式傳入西藏是在公元七世紀松贊干布時期。到11世紀中葉以后,西藏佛教進入各個教派形成時期,相繼出現(xiàn)寧瑪、噶當、薩迦、噶舉、格魯五大教派及其一些支派,另外有一些小的教派,還有佛教和西藏原始宗教相結(jié)合而成的苯教。這些教派各有自己的主寺、祖寺、創(chuàng)始人、傳承體系和教派領袖人物。

  “如果在西藏不同寺院、不同僧人以及信教群眾中進行調(diào)查,問你們所供奉和崇敬的宗教領袖是誰?不同教派的人會給出不同的答案。這就是說,達賴喇嘛并不是西藏宗教共同的唯一的最高領袖!崩推酱胝f。

  拉巴平措說,即使從達賴所屬的格魯教派來說,達賴也不是宗教地位最高的代表人物,更不是唯一的最高領袖。格魯派的創(chuàng)始人是宗喀巴,而宗喀巴采取佛祖釋迦牟尼的傳承方式把衣缽傳授給自己的大弟子,由此形成了甘丹赤巴傳承體系。甘丹赤巴成為格魯派中宗教地位最高的人物,地位高于達賴和班禪。拉薩舉行每年一度的祈禱大法會時,只有甘丹赤巴才能坐在大法會的法座上。

  拉巴平措指出,現(xiàn)在達賴系統(tǒng)的所謂政教地位,實際上是自五世達賴以來,因為得到了蒙古貴族軍事力量的支持,特別是得到了清朝中央政府的冊封、支持,擁有了更大的管轄范圍,才逐漸成為西藏地方政治上最有影響的實力集團,達賴成為西藏地方權(quán)力機關即噶廈政府的總代表。在日喀則地區(qū)則還有班禪的轄區(qū),同樣得到清朝中央的直接授封和管理。

   達賴集團到底要達到什么目的?

  “我們不僅要知道達賴集團表面上說放棄了什么,還要知道他們實際上想要什么。”朱曉明表示。

  自1980年代以來,達賴集團一直鼓吹所謂“中間道路”,其核心內(nèi)容有兩條,一是“大藏區(qū)”,一是“高度自治”。

  朱曉明指出,“其中,‘大藏區(qū)’是達賴集團的領土要求,‘高度自治’是達賴集團的政治制度要求。‘大藏區(qū)’和‘高度自治’是達賴集團政治主張的兩塊基石。”

  達賴在其達蘭薩拉所謂西藏“流亡政府”的大廳正中,懸掛著一幅所謂“西藏版圖”,包括現(xiàn)在的西藏自治區(qū)和青海省全部地區(qū),新疆的五分之一地區(qū),甘肅的三分之二地區(qū),四川的三分之二地區(qū),云南的一半,面積達240萬平方公里,約占中國總面積的四分之一。這就是達賴集團鼓吹的所謂“大藏區(qū)”。

  朱曉明指出,“大藏區(qū)”的說法,從行政區(qū)劃上、宗教上、民族上都是沒有歷史依據(jù)的。

  從行政區(qū)劃上看,從來就不存在由西藏地方管理的所謂“大藏區(qū)”。1959年以前,以達賴為首的原西藏地方政府也沒有管到西藏以外的地方。從宗教上看,更不存在由達賴喇嘛管轄的“大西藏”。達賴喇嘛是西藏黃教格魯派兩大活佛之一,不僅其他教派如寧瑪派、薩迦派、噶舉派、噶當派和苯波教等不歸其節(jié)制,就是班禪管轄的地區(qū)也不容他插手。從民族上看,青藏高原地區(qū)是一個以藏族為主的多民族居住的地區(qū)。除了藏族之外,還有漢、回、蒙古、土、門巴、珞巴等十多個其他世居民族。

  朱曉明說,達賴集團鼓吹“大藏區(qū)”的目的主要有三點:第一,流亡藏人來自不同地區(qū),存在不同利益的教派、群體,他們之間也有分歧乃至紛爭。打出“大藏區(qū)”的旗號可以達到籠絡來自其他地區(qū)各種勢力的目的。第二,爭取國際輿論的支持,為分裂活動造勢。國際上很多人并不知道青藏高原還世世代代居住著漢族、蒙古族、回族和其他少數(shù)民族。第三,表面上不講“獨立”,只說“大藏區(qū)”,實際上是以退為進,要把分裂活動從國外轉(zhuǎn)向國內(nèi),恢復他們對西藏的政教統(tǒng)治權(quán)力。

  朱曉明說,所謂“高度自治”,就是要否定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任何國家的執(zhí)政者都不會贊成任何流亡者以否定國家現(xiàn)行的政治體制和政治制度為條件進行談判。

  拉巴平措指出,達賴想復辟的是一種什么樣的制度呢?是政教合一的制度,也就是僧侶和貴族聯(lián)合專政的制度。在那個社會里,絕大部分生產(chǎn)資料即90%以上的農(nóng)田、牧場、牲畜和生產(chǎn)工具被官府、貴族、寺院上層所控制,而大部分人民一無所有,當時有一句話叫做農(nóng)奴“能帶走的只有自己的身影,能留下的只有自己的腳印!倍遥梗埃ヒ陨系娜丝谑朗来紝儆谧约旱念I主,農(nóng)奴特別是家奴,被稱為“會說話的工具”,生殺大權(quán)掌握在主人的手里,可以被主人任意宰割、買賣、抵債。

  朱曉明指出:“以達賴為首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nóng)奴制的西藏地方政權(quán)早已被西藏人民自己建立的民主政權(quán)所代替,西藏的命運和前途再也不可能由達賴集團來決定,而只能由包括西藏人民在內(nèi)的全中國人民來決定!

  西藏是“自古獨立”的嗎?

  達賴集團及西方反華勢力為了給“西藏獨立”尋找證據(jù),不惜采取剪裁史料、歪曲史實等做法,提出了形形色色獨立謬論,為分裂陰謀張目。

  “西藏自古獨立說”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個。提出這種說法,并在國際上有代表性的著作是英國人黎吉生的《西藏簡史》和夏格巴·旺秋德丹的《藏區(qū)政治史》。前者就是要說“西藏自古以來就和中國不一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焙笳邉t宣稱,“雪域藏地三大區(qū),從來就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歷史所研究員張云表示,這一謬論的核心是把西藏的人種、語言文字和文化同中國文化,特別是作為中國主體民族的漢族文化割裂開來,甚至對立起來,而且故意混淆民族與國家界限,將“藏族”等同于“西藏國”,試圖從狹隘的和極端的民族主義立場來曲解中國的歷史和民族關系史,實質(zhì)是為“西藏獨立”尋找根據(jù)。

  達賴集團分裂勢力及國外的一些反華勢力罔顧元朝和清朝中央政府管理西藏地方的大量鐵的事實,制造出所謂的“滿蒙非中國說”,以為其救命稻草。

  張云指出,稍微翻翻史料就會知道,無論是元朝的蒙古族、漢族,清朝的滿族、漢族和中國境內(nèi)包括藏族在內(nèi)其他各個民族,都沒有將以蒙滿這兩個民族為主建立的政權(quán)當作外國。古今中外也沒有人否認元朝和清朝是中國歷史的一部分。可見,“滿蒙非中國說”是分裂主義分子別有用心的偽造。

  夏格巴·旺秋德丹在他的《藏區(qū)政治史》中還說:西藏“和中國的關系只是宗教上的供施關系,根本不存在政治上的統(tǒng)屬問題”;達賴的法律顧問、荷蘭人范·普拉赫的《西藏的法律地位》一書,同樣使用這種說法。

  張云指出,藏文史書中確實存在有關西藏地方和中央政府關系是“供施關系”的說法,但是它只是宗教人士一種特殊的表述系統(tǒng)。在大量的藏文史書中,已經(jīng)清楚地表明了中央政府對西藏地方實施的行政管理,以及西藏地方政教首領接受任命、履行職責的史實。用“供施關系”這樣隱晦的詞匯來否認元朝以來歷代中央政府管理西藏的歷史,不是歷史研究者應有的作法。

  針對“民國時期獨立說”的謬論,張云指出,民國時期噶廈也始終沒能改變其地方政府的地位。由于廣大僧俗群眾和部分上層人士反對搞“西藏獨立”,少數(shù)人的獨立活動最終無法得逞。上個世紀40年代后期,曾經(jīng)出現(xiàn)過一股制造“西藏獨立”的逆流,一方面反映出民國時期的西藏地方并不存在某些人認為的“事實獨立”問題;另一方面,這場分裂鬧劇最終也草草收場,沒有逃脫失敗的命運。當時的國際社會上沒有哪個國家或政府承認“西藏獨立”。

  張云說,達賴集團和西方反華勢力在西藏歷史問題上,不管采用什么手法,使用什么字眼,都無法改變西藏自古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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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楊云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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