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guān)鍵詞:
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大陸  >   社會

車廂擁擠引口角 男子地鐵扎傷女乘客

2016年07月24日 06:39:00  來源:北京晨報
字號:    

  原標(biāo)題:車廂擁擠引口角 男子地鐵扎傷人

  北京晨報訊(記者 顏斐)一對男女乘客因地鐵車廂內(nèi)擁擠發(fā)生口角,兩人下車后又在站臺上互毆,男子持刀扎傷對方腹部。一審因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半后,該男子提出上訴。近日,市二中院維持了原判。

  36歲的馬某曾因盜竊和搶劫罪兩次被判刑,2012年7月釋放。去年2月12日中午11點,馬某在本市豐臺區(qū)宋家莊地鐵站亦莊線地鐵上,與25歲的劉某因瑣事發(fā)生口角,后雙方在宋家莊地鐵站臺上互毆。馬某持折疊刀扎傷對方,致劉某腹部回腸不全破裂,少量腹腔積血,經(jīng)鑒定為輕傷一級。當(dāng)天,馬某被抓獲。

  據(jù)劉某說,當(dāng)時車廂里有很多人,她和母親、妹妹三個人站在車門正對著的扶手旁邊。站在其身后的馬某和她扶一個扶手,離得很近,對方抓著扶手不停地晃動身體,并碰到她。劉某要求馬某往后站,馬某便辱罵她,并將她和母親推開,他自己站在中間扶著扶手。

  劉某和家人到宋家莊站準(zhǔn)備下車,劉某走到門口時被馬某用腳故意絆了一下,她于是回踩一腳,兩人爭吵起來。馬某跟著下車后毆打劉某,劉某也用手抓他的臉和脖子。劉某忽然感覺左側(cè)腹部被扎了一下,這才看到馬某手里拿著刀。周圍的乘客幫助攔住了馬某,警察到后將其抓獲。

  一審法院認(rèn)為,馬某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馬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刑,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nèi)再犯,系累犯,應(yīng)從重處罰。

[責(zé)任編輯:郭曉康]

江北区| 梧州市| 渝中区| 溧水县| 兖州市| 黔江区| 天水市| 本溪市| 盈江县| 连江县| 岑溪市| 商丘市| 遵化市| 鱼台县| 贵州省| 大新县| 宁陵县| 庄河市| 榆林市| 安仁县| 门头沟区| 黄梅县| 长治县| 德格县| 灵丘县| 赤峰市| 绿春县| 襄樊市| 宿迁市| 金川县| 延寿县| 游戏| 琼中| 福安市| 仙桃市| 康乐县| 罗城| 肇源县| 航空| 安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