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燙了又燙,兩歲女娃全身15%燙傷》接續(xù)報道
派出所門口,兩歲娃哭著要媽抱
母親稱,燙傷是孩子自己弄翻湯碗造成的
俗話說“家丑不可外揚(yáng)”。對于沙家母子來說,因家事登報,甚至對簿公堂,“這些事真的沒想到!2月6日,被燙傷的兩歲女娃依然無法回歸平靜的生活,在奶奶、爸爸、媽媽三個人之間,懵懂的孩子會有怎樣的選擇?
讀者:幼小的生命是無辜的
2月5日,本報5版刊登了社會新聞《燙了又燙,兩歲女娃全身15%燙傷》,引起廣大讀者熱議:“我也是一名離異的母親,也曾經(jīng)與前夫爭奪過孩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但不管怎么說,幼小的生命是無辜的……”“難道是孩子的奶奶、父親為了爭奪撫養(yǎng)權(quán),借題發(fā)揮制造事端?”
當(dāng)日報道的結(jié)尾,本報本著人性化的角度,向兩歲女娃小書文的親生母親發(fā)出呼喚:如果她有難言之隱或想進(jìn)一步解釋,希望她能撥打本報熱線電話傾訴。然而,令人遺憾的是,記者等待了一整天,并沒有接到她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