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wǎng)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jīng)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fā)布會 | 新聞人物

新疆一礦工“手握”雷管敲詐領導 被判七年

時間:2011-11-18 16:14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11月18日,記者從新疆哈巴河縣檢察院獲悉,該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段某,利用雷管涉嫌敲詐勒索一案,經(jīng)法院審理,段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處罰金一萬元。

  段某是哈巴河縣一家礦業(yè)公司工人,今年3月,他在井下作業(yè)時撿到三枚導爆管雷管,便將雷管拿到影樓拍成照片,然后寄給自己公司的領導,并發(fā)短信索要60萬元,否則就將導爆管雷管交給公安機關,讓公司受到處罰。

  公司領導接到短信后,要求段某提供導爆管雷管的編號,但雷管因生銹,已看不出編碼,段某首次索要錢財未遂,敲詐勒索目的未達到,段某并不死心,今年5月7日凌晨,段某利用上夜班之機,偷走了工友存放在工具箱內(nèi)的四枚導爆管雷管,再次向公司領導敲詐勒索60萬元,公司報案后段某被抓獲。

  哈巴河縣檢察院對此案審查后認為,被告人段某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的規(guī)定,系敲詐勒索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鑒于其具有未遂情節(jié),且未對被害人造成損失,故建議法院對其減輕處罰,在有期徒刑七至十年間量刑,并處以罰金,當?shù)胤ㄔ涸谂袥Q時采納了該量刑建議。(梁程)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兩岸新聞 臺灣新聞 港澳僑新聞

分享到:
編輯:張曉靜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wǎng)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

南华县| 萍乡市| 曲周县| 玉林市| 定远县| 宁化县| 乌拉特前旗| 永兴县| 杭锦后旗| 肥东县| 郧西县| 沅江市| 嵊泗县| 达州市| 临颍县| 新平| 松江区| 南华县| 沙田区| 苏尼特右旗| 手机| 旅游| 东乡族自治县| 三穗县| 新巴尔虎左旗| 平果县| 凭祥市| 固阳县| 晴隆县| 汉沽区| 万安县| 蒲城县| 大方县| 普兰县| 黎平县| 林州市| 正定县| 永定县| 武陟县| 六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