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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申請延后辯論林益世涉貪案 遭合議庭駁回

2013年02月25日 13:37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2月25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3月將開庭辯論臺當(dāng)局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檢方指林益世岳父彭武州日前才提證據(jù),因此聲請延后辯論,但法官駁回。

  臺北地方法院從去年10月起密集開庭審理本案,已調(diào)查完證人、書證及物證,今天訊問被告后,預(yù)計3月6日起進行辯論。檢方說,調(diào)查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時,彭武州在偵查期間始終拿不出證據(jù),2月底出庭時才臨時提出染廠投資契約等。辯論日緊迫,檢方?jīng)]足夠時間調(diào)查,聲請延后辯論。

  但合議庭裁示,檢方仍可進行任意偵查,所取得的資料可在辯論時提出,距離辯論日仍有一段時間,因此駁回檢方聲請,檢方若不滿可提起聲明異議。

  林益世被控在“立委”、臺“行政院秘書長”任內(nèi)向地勇選礦公司負(fù)責(zé)人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新臺幣,下同),并索賄8300萬元未遂,遭特偵組依違背職務(wù)收賄等4罪起訴。林益世妻子彭愛佳、母沈若蘭等人也被依洗錢等罪嫌起訴。(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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