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28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fā)言人楊毅28日表示,自今年9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州、深圳等6個流動人口較多的城市,允許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就業(yè)人員和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異地申辦往來臺灣地區(qū)通行證及簽注。
國臺辦今日舉行新聞發(fā)布會,中央電視臺海峽兩岸記者提問:日前有消息說,13個開放赴臺個人游城市以外的大陸居民,在北京、上海等六個城市就業(yè)并符合相關條件的就可申請辦理入臺證到臺灣旅游,請問是這樣嗎?
楊毅表示,大陸公安部門近日出臺了新的便民措施,自今年9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州、深圳等6個流動人口較多的城市,允許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就業(yè)人員和高等院校在讀大學生異地申辦往來臺灣地區(qū)通行證及簽注。這將為更多的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游提供便利。
他說,按相關規(guī)定,在上述6個城市就業(yè)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憑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暫(居)住證,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在就業(yè)地連續(xù)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本市戶籍大學生可持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以及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往來臺灣地區(qū)通行證和簽注。這是一個好消息。(中國臺灣網(wǎng)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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