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壹周刊》二審被判向臺北捷運公司登報道歉

2012年08月07日 23:17 來源:中國臺灣網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8月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大眾捷運公司不滿臺灣壹傳媒所屬的臺灣《壹周刊》指其處理緊急事件有疏失,求償并登報道歉;臺灣法院今天判臺灣《壹周刊》登報道歉。

  根據判決書指出,臺北捷運指控臺灣《壹周刊》在2009年間以《內捷弊案、郝市府人為疏失、軌道疏散險電死700人、馬英九違法開標損失400億》為標題作相關報道,損害臺北捷運名譽,向臺灣《壹周刊》社長、撰稿記者等人求償1億元并登報道歉。

  法院一審認為臺灣《壹周刊》已查證且善意發(fā)表對可受公評的事作適當評論,判決臺北捷運敗訴;臺北捷運上訴并改求償1元及登報道歉。

  二審認為,臺灣《壹周刊》采訪后未進一步落實查證義務,報道內容與事實有出入,改判臺灣《壹周刊》須在臺灣《蘋果日報》、臺灣《中國時報》及臺灣《聯(lián)合報》等臺灣媒體刊登道歉啟事,全案仍可上訴。(中國臺灣網 杜美瑩)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于我們 | 本網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

    九江市| 慈溪市| 兴城市| 阿克苏市| 堆龙德庆县| 治县。| 静海县| 辉南县| 东乡族自治县| 禄丰县| 临潭县| 什邡市| 勃利县| 河曲县| 苏尼特左旗| 九江市| 长春市| 老河口市| 淳安县| 乌兰县| 肇源县| 彭泽县| 鄂托克前旗| 大余县| 商都县| 女性| 项城市| 永和县| 许昌县| 兴仁县| 富裕县| 阜南县| 易门县| 克东县| 马鞍山市| 凤城市| 永嘉县| 英山县| 水富县| 九龙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