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沒利益回避標下臺當局采購案 劉兆玄弟弟被罰829萬

2011年07月29日 07:23 來源:中國臺灣網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東元董座劉兆凱(右)在哥哥劉兆玄(左)當臺當局最高行政機構負責人時標下臺當局采購案。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中國臺灣網7月29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東元電機公司董事長劉兆凱,在兩位哥哥劉兆玄、劉兆漢分別擔臺當局行政機構負責人及臺灣“中央研究院副院長”期間,標得臺當局衛(wèi)生主管機構及臺“中研院”共三項工程采購案,被臺當局法務部門依違反公職人員利益沖突回避相關規(guī)定裁罰829萬余元(新臺幣,下同),東元不服提訟,法院28日判東元敗訴。

  據(jù)報道,判決指出,劉兆凱的哥哥劉兆漢從2006年10月?lián)闻_“中研院副院長”至今,劉兆玄自2008年5月至隔年9月出任臺當局最高行政機構負責人,劉兆凱則從2007年5月起擔任東元董事長!

  東元在2008年6月,順利取得臺當局衛(wèi)生主管機構“林森辦公大樓空調工程”采購案,并在2009年11月標下臺“中研院”“天文數(shù)學館”、“實驗室雜項”兩工程采購案,金額總計829萬余元。

  臺當局法務部門查出劉兆凱是劉兆漢、劉兆玄的弟弟,屬利益沖突回避相關規(guī)定所規(guī)范的公職人員關系人,因此認定東元取得這三項采購案,已違反“公職人員關系人不得承攬公職人員服務機關或受監(jiān)督機關工程”的規(guī)定,依法對東元處采購總金額的一倍罰金,即829萬余元。 

  東元打行政訴訟主張,臺當局衛(wèi)生主管機構采購案的投標資料,沒寫關系人須利益回避,至于臺“中研院”兩項采購案,則是東元在2005年承辦天文數(shù)學館工程案的后續(xù)追加工程,當時劉兆漢非該院副院長,沒有利益回避問題!

  法院認定,東元經常承辦臺當局采購案,應知臺當局最高行政機構負責人對臺當局衛(wèi)生管機構有監(jiān)督權責,且依臺“中研院”兩項工程案契約內容,也未提及追加工程,故判東元敗訴。劉兆玄28日說:“我不清楚這件事”。(中國臺灣網 馮江)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于我們 | 本網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

    土默特右旗| 福清市| 印江| 马边| 曲沃县| 三亚市| 阳朔县| 许昌县| 乐亭县| 新龙县| 石河子市| 泗阳县| 江口县| 北川| 健康| 怀来县| 绥滨县| 裕民县| 京山县| 锡林浩特市| 舒兰市| 惠水县| 岳普湖县| 吉水县| 惠安县| 桐柏县| 利津县| 桦甸市| 道真| 龙陵县| 砀山县| 边坝县| 清原| 兴化市| 从江县| 津南区| 福清市| 遵义市| 长子县| 衡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