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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因召妓案告臺《壹周刊》 3度開庭陳未到庭

2010年10月04日 13:03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控告臺灣《壹周刊》報道疑涉召妓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第3度開庭,陳致中仍以參選高雄市議員的行程忙碌為由未到庭。法官洪能超希望陳致中能出庭厘清案情。

  陳致中不滿《壹周刊》報道他疑似在汽車旅館召妓,控告損害名譽,要求恢復(fù)名譽和求償200萬元(新臺幣,下同),高雄地方法院上午第3度開庭。

  臺灣《壹周刊》委任律師葉銘進、撰稿記者陳肅瑜和汽車旅館當天的馮姓當班員工到庭,陳致中則委由律師羅鼎城出庭。

  洪能超詢問陳致中今天仍未出庭的原因,羅鼎城說,陳致中因選舉忙碌,行程多,才未出庭。

  洪能超特地說明已2次通知陳致中出庭,每次都希望他出庭,卻都未到庭,希望能出庭以厘清案情。

  陳致中已多次受訪表示,控告《壹周刊》召妓疑案報導(dǎo),屬民事官司,雖然法院有傳他出庭,但法律明定,民事案件被告不必親自出庭,只要委托律師出庭即可。(中國臺灣網(wǎng) 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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