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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法官羈押抗告被臺“高院”駁回 并不準(zhǔn)再抗告

2010年07月23日 23:11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7月23日消息 據(jù)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島內(nèi)司法官涉貪案件最新消息,臺灣“高等法院”今日駁回涉貪法官李春地、蔡光治和助理黃賴瑞珍的羈押抗告。

  涉嫌貪污的法官蔡光治、助理黃賴瑞珍,還有法官李春地,提起羈押抗告,臺“高院”在審酌之后,認(rèn)為被告對臺灣司法形象之傷害甚深,因此將抗告駁回,還罕見的加注不得再提起抗告。(中國臺灣網(wǎng) 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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