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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所涉誹謗案21日再開庭 若不到庭將被拘提

2008年07月08日 12:50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7月8日消息 據(jù)臺“東森新聞”報道,陳水扁指稱雷學明在“拉法葉艦軍購案”中收受回扣,被控告誹謗。6月16日,臺北地方法院傳訊陳水扁出庭,但他臨時請假,7月21日,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將會傳訊陳水扁,并且告知若再不出庭,就會拘提。

  據(jù)臺媒報道,2005年,陳水扁公開指稱臺軍海軍中將雷學明在“拉法葉艦案”中收受回扣,被雷學明等人控告誹謗,當時,雷學明還召開記者會喊冤。

  該案主審法官曾經(jīng)在今年6月16日傳訊陳水扁,不過陳水扁卻臨時請假。昨天上午誹謗案再度開庭,合議庭決定21日再傳陳水扁,審判長甚至諭知陳水扁,若再無故不到就會依法拘提。

  主審法官會下如此重大的決定,是因為上一次傳訊陳水扁時,其在當天才臨時以“另有行程”為由請假,但律師卻無法明確答復陳水扁在進行什么行程,讓法官當庭認定請假理由不正當。再加上這個案件中,其他的被告,也就是民進黨“立委”賴清德也請假,讓整個案件的審理完全無法進行。

  該案主審法官因此諭知陳水扁,再次開庭的日期就訂在21日,如果到時候陳水扁再不出庭,就會依法拘提。(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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