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兩會受權發(fā)布)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確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接受徐顯明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新華社北京3月15日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確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接受徐顯明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確認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于接受徐顯明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簡歷:
徐顯明
徐顯明,男,漢族,1957年4月生,山東萊西人,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74年7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山東大學法律系副主任,山東大學法學院院長兼法律系主任,山東大學校長助理兼法學院院長、法律系主任,山東大學副校長、研究生院院長,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山東大學校長(副部長級),中央綜治辦專職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員會副秘書長。2017年2月任現(xiàn)職。
第十、十一、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第十一、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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