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臺北市一名20多歲正妹8月31日傍晚只身在內(nèi)湖區(qū)逛街,走進一家商店看衣服時,店中巴基斯坦籍的老板林阿里(Saleem Uddin siddiqui)見她漂亮,居然毫無顧忌地直接拉下鐵門,對她實施性侵得逞。正妹回家后無法隱忍,沉痛地到警局控訴遭到玷污,林阿里12月3日被依法起訴。
檢警調(diào)查,被害人當時走進一家販賣鹽燈、中東風服飾的商店,原本只是要看看衣服,林阿里卻拿出精油說要幫她按摩,隨即以遙控器降下鐵門,對女子實施性侵。
但是,林阿里到案時辯稱雙方是情投意合發(fā)生性關系,他的妻子也向媒體表示沒有這件事,平常都是她在顧店。士林地檢署以林阿里辯詞悖離常情太遠,仍將他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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