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籍孫姓男子(右)昨天凌晨酒后騎摩托車返家,途中遇到警察檢查,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臺灣《聯(lián)合報》圖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新竹市埔頂派出所18日凌晨執(zhí)行取締酒駕,查獲大陸籍孫姓男子酒后騎摩托車,孫自稱知道錯了,警方將他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新竹檢方,檢察官諭知3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
29歲孫姓男子來自江蘇省宿遷市,今年7月初依親來臺,孫男說,前一晚他和叔叔喝酒,喝掉半瓶金門高粱,昨天凌晨騎摩托車載妻子返家,途中遇上警察臨檢。
孫渾身酒味,警方要求他做吹測,酒測值達(dá)0.52毫克。孫男被查獲時,自稱與警員是“同行”,警方問他為何能請2個月長假來臺依親?他又改稱自己是“臨時的(人員)”,警方認(rèn)為其警察身份可能性不大。
警員告知孫男臺灣法令,凡在臺灣酒后駕車,只要酒測值超過0.25毫克,就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孫聽完警員說明后,配合酒測未再多說。
警方說,當(dāng)時孫男騎摩托車載妻子,看到前方有警方臨檢,企圖與妻更換駕駛,全程被警方搜錄,讓孫無法辯駁。
孫昨天上午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復(fù)訊后,諭知3萬元交保,他的妻子、母親帶保釋金趕到地檢署,交保后面對記者詢問,孫男竟說“你認(rèn)錯人了”,隨即快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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