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17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自稱臺塑創(chuàng)辦人王永慶四房子女的羅文源3姐弟認祖歸宗案,臺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審理,王家仍要求羅文源姐弟承認與羅景祺的收養(yǎng)關系,雙方才有和解機會,但遭羅拒絕。
羅文源、羅雪珍、羅雪映3姐弟的母親林明珠生下3人后,與羅景祺結婚,羅景祺在1961年7月底認領羅文源3姐弟,但林明珠、羅景祺2005年去世后,羅文源3姐弟提起民事訴訟,否認3人是羅景祺子女,獲法院判決勝訴,認定羅景祺對3人的認領無效。
羅文源等人于王永慶過世后,主張自己是王永慶四房子女,提起“生父死亡后認領”訴訟,要求向王永慶認祖歸宗。法院一審時,認定羅文源3姐弟與王永慶有親子關系,但因此案將牽涉能否繼承王永慶的遺產(chǎn),王家子女不服,提起上訴。
臺灣“高院”今天開庭審理,受命法官詢問雙方有無和解意愿,王家委任律師指出,不爭執(zhí)3人與王家的血緣關系,王永慶年輕時有無撫育3人,也不爭執(zhí),但需在3人坦承被羅景祺收養(yǎng)的前提下,才能談和解。王家指出,羅景祺過世后,在遺囑中給羅文源3姐弟一樣的繼承權利,且羅景祺除買屋登記羅文源名下,還曾提供資金讓羅文源出境深造,臨終前批羅文源不孝的書信中,也指出羅文源是養(yǎng)子,可證明羅文源3人與羅景祺有收養(yǎng)關系。
羅文源委任律師則當庭反駁,3姐弟若承認與羅景祺有收養(yǎng)關系,“還認什么祖、歸什么宗?”律師指出,既然雙方都不否認雙方都是王永慶親生子女,希望雙方能坐下來談。
法官于庭末諭知,全案訂于11月7日再開庭。(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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