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剛接任民進黨代理主席,隨即宣布要成立黨務改革小組。臺灣《中央日報》網(wǎng)絡版4日發(fā)表評論指出,這一行動被到黨內解讀系為黨主席改選鋪路,她目前的一言一行,都緊緊牽動未來黨魁改選的神經(jīng)。
評論摘編如下:
民進黨代理主席陳菊剛上任,馬上宣示要成立黨務改革小組,被黨內解讀系為黨主席改選鋪路,甚至預測五月會上演“昌菊之爭”。不過,陳菊澄清純因考慮黨不能出現(xiàn)空窗,卻留下不少想像空間。
姑不論外界是否過度解讀陳菊的用心,但以她素來沉穩(wěn)的個性,這次做出如此大動作,的確會讓黨內同志深感意外,更顯示她目前的一言一行,都緊緊牽動未來黨魁改選的神經(jīng)。
站在民進黨制高點,陳菊動見觀瞻。她代理期間須公平完成黨主席改選,并在黨陷入大佬吳乃仁、洪奇昌因臺糖售地案判刑,及黨籍龜山鄉(xiāng)長陳志謀涉貪被捕的低潮期,戮力黨務改革,責任十分艱巨。
民進黨自詡清廉,詎料在扁污泥未清前,竟有大佬因賤賣“國產(chǎn)”判刑,黨籍鄉(xiāng)長在辦公室被人贓俱獲淪為“明日之腥”,怎對得起死忠的支持者?如何讓民眾信服綠營“執(zhí)政”是“清廉保證”?
此外,民進黨的人頭黨員和派系問題,也不容繼續(xù)回避。前臺灣地區(qū)副領導人呂秀蓮2月21日發(fā)表萬言書,就痛批這是民進黨的兩大宿疾,憤慨質問“宿疾不醫(yī),哪有生命力?”
陳水扁時期,繳費黨員近50萬,許多是“人頭黨員”;去年2月,繳黨費者卻跌破5萬人。因為“選罷法”修正后,代繳黨費視同賄選,會被判刑入獄,讓問鼎公職者失去養(yǎng)人頭的誘因。
不過,“選罷法”只規(guī)定公職初選準用該法,黨職人員選舉則未設限。民進黨由黨員選黨代表,這些黨代表再選出中執(zhí)委、中常委,與由黨員直選出的黨主席共治黨中央,人頭大戶可影響黨政策和主席意向。
本屆“立委”民進黨不分區(qū)名單引起爭議,外界就認為人頭大戶和派系積極發(fā)揮影響力,讓“非典型”的蔡英文也不由自主。如果下屆黨主席也受制于大派系及人頭大戶,黨務改革理想恐將欲振乏力。
角逐民進黨主席的蘇煥智已開炮,主張公職選舉應恢復黨員投票、民調并計模式,保障黨員權利;并修改黨章與提名條例,禁止代繳黨費,若違反者撤除黨籍,撤銷提名資格,以解決人頭黨員的問題。
今后兩年沒有選舉,正是民進黨上下拿出魄力與決心,大刀闊斧改造的好時機。陳菊怎么做?大家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