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臺灣“立法院”。(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中國臺灣網(wǎng)3月3日訊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民進黨新科“立委”余宛如要為職業(yè)婦女爭取福利,她將提案修正臺灣“立法院”議事規(guī)則,盼未來開放“立委”及“部會”首長可以帶3歲以下嬰幼兒進入會場開會。現(xiàn)行“立法院”議事規(guī)則規(guī)定,開會時非出席、列席、首長隨員與會場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會場。余宛如盼建立友善環(huán)境,讓職場父母無后顧之憂,藉由“修法”讓“立法院”起帶頭作用,允許3歲以下嬰幼兒進議場。
余宛如提到,哺喂母乳可以提升嬰幼兒智力、視力及免疫力,禁止職場父母在工作場所照顧或喂養(yǎng)嬰幼兒是過時的做法。余宛如在報到首日就想帶著6個月大的兒子進議場參加宣誓典禮遭拒,當時她表示能理解“立法院”規(guī)定,但她想帶寶寶進議場并非為了作秀,而是希望能在孩子面前宣誓,未來會將友善職業(yè)婦女列入“立法院”改革項目之一。
對此,臺媒評論指出,無論余宛如的用意是為兩性平權、保護婦幼權益或是鼓勵生育,出發(fā)點或許是好的,但不注重平衡與輕重,就可能掛一漏萬、貽笑大方。
以帶小孩需求來說,大官有、“立委”有,那要采訪的記者有沒有?其他如議事人員、“立法院”助理、駐衛(wèi)警等,只怕帶小孩的需求與可能性要比收入高、資源廣的大官“立委”更大。獨厚大官“立委”,不正是搞特權嗎?更不要說,如果屆時帶的孩子哭鬧,是先把屎把尿喂奶喂食重要,還是把握有限時間開會審“法案”重要?
臺媒提出,“立委”若有帶小孩的需求,來“立院”開會難道不能先放在研究室請助理暫時照料,或請“立院”開育兒室解決嗎?為何解決方法竟是一跳就跳躍到要侵犯“立法院”殿堂的莊嚴?新“立法院”新“立委”的邏輯與想法,真讓人難以理解。(中國臺灣網(wǎng) 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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