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7日,江西省永修縣縣委宣傳部發(fā)出《緊急通知》,為參評第二屆全國教育改革創(chuàng)新獎的教育局局長熊茂東刷票。強迫全縣六千多教職員工,每個人必須在網(wǎng)絡上至少為他投30票,投一票公家補貼2元至5元不等。(2月24日《中國青年報》)
當?shù)匦麄鞑块T以“紅頭文件”給教育局長“拉票”,嚴重妨礙先進評選的公平公正,以公款“補貼”方式獲取投票,也有濫用和浪費公帑之嫌,社會負面影響極大,對遵守正常評選規(guī)則的其他參選人傷害極大。那么,這一惡劣和拙劣的行為會最終“砸”掉誰的“牌子”呢?
首先,如此拉票,無疑會直接“砸”掉政府公信力的牌子。政府公共資源姓“公”不姓私,公權力給極個別官員獲獎“抬轎子”,與政府公共屬性完全相斥!皟A一縣”之人力,只為個別官員博得一個“獲獎”的名頭,這是公權服務理念的錯位,既浪費公共資源也妨害民眾對政府的深厚感情。
另外,以紅頭文件拉票,也“砸”掉評選的招牌,直接侵害到評選結果公正,也給評選評獎本身“摻水”。長此以往,所謂的“教育改革創(chuàng)新獎、教育改革創(chuàng)新校長獎”等四個獎項,也會因為不公平的機制和結果“黯然失色”,最終可能和那個臭名昭著的“中華脊梁獎”一樣被人唾棄。
以紅頭文件“拉票”,透露著政績焦渴心態(tài),也凸顯“好大喜功”的形式主義思維之盛行。下文件和“花公款”拉來的票數(shù),獲得的“獎項”,不過成了個別官員自夸成績的“花花”,光鮮的臉面背后不過是“弄虛作假”的泡沫,卻給百姓帶不來任何實惠和好處。(畢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