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fā)《關于第二批清理規(guī)范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決定再清理規(guī)范一批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前,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集中清理規(guī)范工作基本完成,原來作為審批必要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已經取消70%。
簡政放權著眼于簡化辦事流程,除了最為直接的減少審批事項外,不少審批設置的前置條件,同樣值得重點關注。例如驗資、鑒定、論證、評估等中介服務,有相當一部分并無太多必要。這些人為設置的中介服務,不僅給廣大辦事人造成了麻煩,也使得公權力運行增加了冗余環(huán)節(jié),更易形成權力尋租、權力外包等違法違紀現象:要辦審批先找中介,使得一些本來沒有必要的中介事項,搖身一變成了一些商人和官員的搖錢樹。過多過濫的中介服務,也應像審批事項本身一樣,能取消的取消、能壓縮的壓縮、能簡化的簡化。
此次,國務院分兩批清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就是針對這些前置條件而展開的“瘦身”行動。報道稱,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集中清理規(guī)范工作基本完成,原來作為審批必要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已經取消70%。換句話說,最終只保留了3成的中介服務,改革力度之大,值得肯定。
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若整體分析目前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流程,會發(fā)現審批事項分散在多個部門和層級,此次國務院部門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已清理完成,但還有很多不合理的審批流程、中介服務仍在省、市、區(qū)等各級政府,以及各個垂直管理系統當中存在。在為國家部委“革自己的命”點贊同時,也需要頂層設計加強統籌執(zhí)行,以同樣的標準和思路,一鼓作氣在更多領域、更多層級清理規(guī)范行政審批和相關中介服務。某種程度上來說,分散在其它部門和層級的審批權限,比起國家部委來恐怕只多不少,要讓更多人收獲簡政放權的改革獲得感,就必須將改革落實到基層、惠及更多企業(yè)和個人。
其次,行政審批和中介服務壓縮了,并不等于相關部門可以放任不管,而是要轉變職能,將主要的精力從前置審批轉移到后期監(jiān)管、服務市場上來。一些審批事項和中介服務為何能夠取消?一個基本邏輯前提就是市場具有自凈能力,公眾用腳投票,自然而然地就可以實現市場主體的優(yōu)勝劣汰,并不需要部門來越俎代庖決定誰有資格進入市場。但這要建立在市場規(guī)則透明完善的基礎之上,否則便會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讓簡政放權陷入“一放就死”的境地。因此,在減少了審批事項之后,職能部門迎來的下一個挑戰(zhàn),就是要騰出手來,構建一個更加完善、健康的市場,來接過自己放掉的權力。歸根結底,對審批事項和中介服務開刀,就是要讓市場回歸到決定資源配置的關鍵位置上去,方能讓行政的歸行政,讓市場的歸市場。(張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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