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行為藝術(shù)”,讓慈善再一次與道德相遇。日前,罹患白血病的成都大學生莫向松,與14名同學來到新希望大廈外舉牌下跪,上書“借我一百萬,我打工還你一輩子”,欲向新希望集團董事長劉暢借款百萬元治病。
企業(yè)老總未曾現(xiàn)身,這位大學生卻賺足了眼球。此事經(jīng)由網(wǎng)絡(luò)發(fā)酵,更像是一場行為藝術(shù),“下跪借錢”儼然成了一次弱者求生的“武器”。但社會并沒有買賬,甚至很多人認為此舉是“道德綁架”。幾天來,莫向松得到的社會捐款僅萬余元。
這一事件衍生了兩個方向的爭論:一是罔顧事件本身的信息,如莫向松在下跪前并未主動去申請官方救助渠道,輿論便聲討當前的大病醫(yī)療救助體系;二是社會基于對一個年輕生命的同情,以“這是求生本能”的理由予以諒解,甚至有人責問企業(yè)為何不能伸出慈善之手?
“我就是想活下去”,這一點點卑微的要求,的確令人心酸,讓人心痛。然而同情歸同情,莫向松的難題,不應(yīng)留給富人。尤其是下跪借錢此事所涉及的慈善行為,其對錯是非顯然非簡單的同情就能界定的。
盡管這位大學生不斷向外界解釋自己并非道德綁架,但找富豪下跪借錢的行為,隱晦地將社會輿論納入了“強者不捐是為不仁”的討論范疇里,如此多少讓慈善背負上了道德的枷鎖。正如《人民日報》在關(guān)于此事的評論中所稱的,捐吧,以后有困難的都照方抓藥,怎么辦?這不是企業(yè)的義務(wù);不捐吧,人家都得絕癥了,都給你跪下了,輿論壓力、道德壓力全部襲來。
事實上,從慈善的本質(zhì)來看,根植于道德的慈善,便如道德只宜律己不宜律人那般,一個基本的原則便是自愿原則。自愿的一個側(cè)面,便是隱匿性質(zhì),一個人是否想救助他者,或者想以怎樣的方式去救助,這一切都是行善者的自主選擇。那種將行善者放置在輿論廣泛關(guān)注之中的行為,跟那種在大庭廣眾之下炫耀的善行一樣,很容易讓慈善發(fā)生變質(zhì)。
這似乎是每個人都明白的道理,過去我們那么討厭強捐逼捐的事情,如今同情與悲憫卻模糊了人們客觀理性的視線。這背后所呈現(xiàn)的現(xiàn)實,是我們這個社會依舊以道德正確的標準,來定義跨入現(xiàn)代性的慈善。如此的話,慈善所涵括的自由、平等、開放、包容等屬性,就很容易被丟棄在一旁。(馬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