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慘“赴臺游”:拾荒者私渡金門兩次被逮

時間:2013-04-08 09:00   來源:東南網(wǎng)

  他是笨,還是倒霉?兩次“游金門”都未遂,還險些喪命。

  第一次是沒帶救生圈,差點被淹死,第二次是帶了救生圈,卻沒游對方向,還錯把廈門當成金門。結(jié)果,兩次都被救他的漁民報警抓了。

  昨日,記者從海滄法院獲悉,“最笨私渡客”阿林前兩天因犯偷越邊境罪獲刑半年。

  第一次:沒帶救生圈,差點被淹死

  他的心里對臺灣風光滿懷憧憬,一直想去“赴臺游”。

  “我想游到金門,了解當?shù)孛耧L民情,玩一玩!苯衲37歲的阿林是一名來自河南的拾荒者,他說,自己沒有錢,又想去臺灣玩,因此想到了游泳去金門的辦法。

  為了私渡,他在翔安區(qū)大嶝島陽塘的一個灘涂旁邊觀察了好幾天,“主要是觀察潮汐規(guī)律”。

  第一次私渡,是在去年6月20日,當時,阿林沒帶救生圈,就從陽塘附近的海邊下水,游了幾小時后,到中途體力不支,他只好向經(jīng)過的漁民求救。結(jié)果,漁民把他救了起來,順便報了警。

  漁民說,報警抓偷(私)渡客有高額獎金,因此,每回發(fā)現(xiàn)偷(私)渡客,漁民們都會報警。

  因此,阿林的第一次私渡因準備不足而失敗,還被拘留了五天。

  第二次:苦游7小時,游錯方向了

  第二次,他帶著救生圈(汽車輪胎),在海里游了七個多小時,卻沒游對方向。

  去年11月22日晚十點多,阿林在準備好私渡的全套“設(shè)備”后,把救生圈套在身上,背著一個旅行包,再次從陽塘的海邊下水了。這次,他的旅行包里裝上了食品、水和收音機。

  剛下海時,他還知道往金門方向游。他說:“越游水越深,不知道游了多久,我發(fā)現(xiàn)海上有人,他們好像也發(fā)現(xiàn)了!

  這時,阿林害怕海上的人是邊防民警,就躲進一個海上養(yǎng)殖區(qū)里。結(jié)果,等到對方人走后,他躲了好一會兒,才從養(yǎng)殖區(qū)出來,繼續(xù)游往“金門”。

  這時,海上霧氣漸濃。阿林在濃霧中又游了很久,離岸邊越來越遠,漸漸搞不清金門在哪個方向。

  他游了七小時,等到天亮的時候,他已經(jīng)累得不行了。

  這時,有一艘小漁船從他身邊經(jīng)過。阿林以為自己已經(jīng)到金門了,還以為漁船上的人是“金門老鄉(xiāng)”。

  海上相遇后,漁船上的先問阿林說:“你是干什么的?”

  阿林很高興,以為遇到了救星,就說:“我想去你們金門,能不能搭你們的船去金門?”

  結(jié)果,對方告訴阿林說,他們是大陸的漁船,接著,船上的漁民又打電話報警。

  漁民報警后,就要讓阿林上船。阿林堅決不上船,趕緊繼續(xù)游。但是,由于體力不支,他游了四百多米后就游不動了,這時,接到報警的邊防民警又來了。

  法官說法

  一年兩次偷越境應(yīng)該從重判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偷越國(邊)境,情節(jié)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法官說,像阿林這樣因偷越境被行政處罰后,一年內(nèi)又一次偷越境的,就屬于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 “情節(jié)嚴重”,因此,判處他半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五千元。(《海峽導(dǎo)報》記者陳捷 通訊員微言 一心)

編輯: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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