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商簽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第二次兩會專家工作商談4月1日在臺結束。
海協會理事唐煒商談結束后會見記者表示,商談進行得非常好,彼此進行了充分的、集思廣益的、無拘無束的溝通。經過了兩天的商談,雙方取得了許多共識,獲得了新的進展。
他說,主要有以下幾項:第一,雙方同意最終納入早期收獲的產品項目和服務的業(yè)別應能夠考慮到彼此的關注,應是有急迫性、必要性和容易達成共識的部分,也就是我們一向所說的快、易、少原則;第二,大陸方面充分了解臺灣民眾、特別是臺灣農民的關切,所以我們在商談中沒有要求臺灣方面進一步開放大陸農產品輸臺。在我們的早期收獲要價清單中,不包括農產品。我們也希望在早期收獲的實施過程中作出努力,盡量避免對臺灣弱勢產業(yè)、基層民眾和中小企業(yè)產生負面影響;第三,我們還對框架文本作出溝通,希望能寫出一個專業(yè)的、務實的、合情合理的、能夠體現兩岸特色的協議出來。在溝通中雙方決定啟動原產地規(guī)則的協商工作,并就工作機制和商談時間表達成共識。
唐煒說,我們還涉及其他很多議題,比如說,在早期收獲計劃的實施中,不僅要考慮關注彼此經濟規(guī)模的不同,也要兼顧彼此關注產業(yè)競爭力的大小。臺灣提出有弱勢產業(yè),其實大陸也有,而且更多,所以希望臺灣能夠理解這一部分產業(yè)的要求。
他說,我們對下一步商談工作也作出了安排。